近日,沈丘县宏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置业)将一面“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调解中心,这不仅是对调解员的肯定,更是对凤泉法院调解中心工作的肯定。
据了解,这是一起涉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2018年8月23日,宏源置业与新乡某集团签订《预拌砂浆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新乡某集团向宏源置业供应预拌砂浆,宏源置业支付货款并向新乡某集团支付砂浆罐的押金8万元。2019年8月26日,双方完成供货交易,按照合同规定,扣除尾款后,新乡某集团应当返还宏源置业押金78293.6元及开具增值税发票3295957元。但合同到期后,新乡某集团未按约履行。2019年5月,宏源置业向诉前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详细询问了原被告双方,了解到案件的症结在于被告总公司和子公司相互推诿。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从兼顾企业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角度,积极与被告方进行沟通协调,告知其押金收取管理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子公司的责任都属于他们集团内部的矛盾,该案如不按合同退还押金将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同时调解员还引导被告理解体谅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的困难和不易,指出疫情影响下,企业之间更应当加强合作,共克时艰,才能共同发展壮大。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耐心沟通,2020年6月5日,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同意原告返还押金78293.6并向原告开具增值税发票3295957元。案件顺利和解并履行完毕。
今年以来,凤泉法院深入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努力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更加高质高效服务并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为激发疫情大考后社会经济的强势复苏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元至9月共调解涉企纠纷65件,调解成功43件,涉及标的8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