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申请执行人黄某在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2万元的执行款,开心地笑了,连声向急群众所急,高效执行的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因劳务合同纠纷,2020年5月,法院判决被告王某返还原告黄某保证金6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期履行义务。
2020年7月8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进行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走访调查,也未找到被执行人王某的踪迹,便告知申请人发现王某相关线索及时向法院提供。
9月3日上午,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黄某的电话,称王某在新乡市前进路附近,执行干警迅速联系车辆和人员,二十分钟后便赶到现场,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法院。
起初王某还惊慌失措,但很快就拿出一幅“破罐破摔”的态度,辩解自己一分钱也没有。在执行干警向其陈明利害,告知其逃避执行将面临拘留的后果后,经过反复掂量,迫于被拘留的压力,王某终于表示想办法尽力履行判决义务。
9月4日,王某家人将2万元现金交至法院,剩余案款王某主动与申请人黄某达成分期偿还的和解协议,为案件的最终执行打开了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