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给孩子交学费用的,没想到能找回来,太谢谢你们了!”2020年9月2日,在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门岗,失主张女士领到失而复得的863元钱,激动地表示感谢。
原来,张女士于9月1日到凤泉法院办事,在从包里掏身份证时不慎将现金带出掉在安检门附近,事后被凤泉法院当班保安郝好杰捡到,询问了在场群众后未找到失主,为不影响工作郝好杰将钱交到了该院法警大队。通过查看对比当天的监控,警队干警确定失主是一位女士,当天在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并找到了张女士留在立案材料中的联系方式。接到警队干警的电话时,失主张女士非常惊喜,因当天办事她去了好几个地方,根本回忆不起来钱丢在哪儿了,对能找到钱更不抱希望。
9月2日,失主张女士再次来到凤泉法院,法警大队和保安一起核实后,将钱悉数交给了张女士,张女士夸赞保安拾金不昧和警队认真负责的精神代表了凤泉法院文明规范的形象,并称来法院办事就是放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