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笔钱不是俺欠的,但于情于法都应该还,公公重病卧床没有能力,我替他还上。”2020年9月1日,在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邢某代公公郝某将现金5000元交给了干警。
欠款为啥长达三十年未还?竟然比还款人邢某的年龄还大?
这要从1991年说起了,当时郝某与他人合伙搞运输,散伙后欠曹某一笔柴油钱约定由郝某负责偿还,但截至2008年,郝某只还了1000元。2010年曹某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了郝某,法院判决由被告郝某偿还原告曹某本金2944元及利息。期间,郝某因车祸致残无法务工,也没有了经济收入。因郝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考虑曹某的状况,法院对其救助1000元,经多次和解未达成一致,案件搁浅。
2020年5月28日,曹某以郝某收有房屋租金为由申请法院恢复执行。立案后,承办人员多次通过网络进行查询,仍未发现郝某有任何财产。执行干警进行实地调查,发现郝某身患尿毒症,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目前住在儿子家。门面房是郝某儿子的,一年的房租仅2000元,和郝某巨额的医疗费用相比只是杯水车薪。为了省钱,儿媳邢某又专门腾出一间房,配备设施,方便郝某定期透析。干警现场看到的一切,足见邢某的细心、孝心和尽心。
得知执行干警到来的缘由,邢某表示,欠款时间比自己的年龄都大,被欠的人肯定着急,虽然自己没有法律义务,但公公有病没能力,自己和丈夫都还年轻,一定打工攒钱尽快还上,也算帮公公了一桩心事。经执行干警做工作,申请人曹某对郝某的境况非常同情,也被邢某的诚信善良所感动,表示同意其偿还5000元,自愿放弃利息和其他损失一万余元。
2020年9月1日,邢某履行承诺将5000元执行款送到法院,这笔长达三十年的欠款纠纷终于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