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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跨国”追索农民工工资

  发布时间:2020-08-07 15:53:59


     2020年8月4日,在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大块人民法庭,法官“跨国”成功调解一起涉外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帮助农民工郭某追索劳动报酬21000元。

    魏某是凤泉区大块镇人,在俄罗斯经营有蔬菜大棚,2018年5月至11月期间,郭某在魏某处打工,但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因工资问题双方发生纠纷,郭某讨要多次未果后回国。2020年7月,郭某起诉了魏某及魏某妻子刘某,要求二人支付拖欠的工资26228元。

    大块法庭庭长,即案件承办人崔宁经过阅卷,发现郭某除了与魏某妻子刘某的电话录音外,没有其他证据。而魏某至今仍在俄罗斯,刘某对具体的欠款金额又不知情,如果直接开庭审理,魏某缺席,案件关键事实很可能无法查明。

    8月4日该案开庭,被告魏某因在俄罗斯无法参加庭审。崔宁引导刘某体谅郭某远赴国外打工的不易,让其与丈夫魏某联系,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刘某通过微信语音功能几次拨打后,终于联系上了魏某,魏某在和法官通话时大“倒苦水”,承认自己欠郭某的工资,是因经营不善暂时无能力,且对工资具体数额两人也意见不一。并恼恨郭某太过分,在春节前上门要账,没见到自己便住了一夜,惊吓到了父母,败坏了自己的名声。崔宁耐心倾听后对其进行安抚,借机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介绍当前人民法院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出台的意见和办法,询问其解决问题的意愿和意见。

    经和原告郭某核实沟通后,崔宁法官再次拨通了魏某的微信,继续进行调解。经过反复沟通、确认,终于在第三次微信通话时,双方达成一致,均认可欠工资数额为21000元,确定了魏某今年底支付郭某5000元,明年7月底将余款付清的调解意见。在崔宁庭长的主持下,郭某与刘某签订了和解协议,郭某申请撤诉。

    案结事了,原、被告均表示满意。一起标的不大处理难度较大的跨国纠纷,就这样以调解方式化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耿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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