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赔偿款全是硬币 执行干警细清点

  发布时间:2020-04-22 17:53:28




    2020年4月20日上午,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出现了这样一幕:地上堆满了一元、伍角、一毛等面值不等的硬币,一名执行干警蹲着清点,而一旁的当事人正若无其事地刷抖音。

    2019年10月1日下午6点多,王某驾驶电动车走到村口时,与张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多处软组织损伤。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王某伤后到医院就诊产生了一系列费用,因张某尚未成年,王某就把张某和其母亲陈某一起告上了法庭。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陈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4475.52元。然而,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2020年4月14日,原告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接案后,凤泉法院执行干警曹顺达发现该案虽然涉及标的小,但被执行人陈某抵触情绪非常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我不同意给原告钱,她花的医疗费并不都是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的,她还借机看了其他病!”被执行人陈某心存不满。对此,执行干警曹顺达耐心细致地对她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如果质疑对方花费有问题,可以提供新的证据走法律救济途径。权衡再三后,陈某同意偿还案款。

    但令人意外的是,三天后陈某竟拿来了4000多元的硬币,面值有一元、伍角、一角,甚至还有贰分的。无奈,执行干警仔细清点,耗费了近5个小时,连午饭都没顾上,确认金额分毫不差后,当场把4475.52元的赔偿款交给了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执结。

    小编想说,这样的执行款,法院不能拒收,但这种怨气和不满的发泄方式,不仅给执行工作造成不便,也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在此呼吁当事人依法办事,如对判决结果不满,可通过上诉、再审等途径来解决,切莫妨碍执行,挑战司法底线,不然很可能会受到处罚的。

责任编辑:耿素英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