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新乡市凤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将一面“执法如山维护金融稳定,正气如虹构建诚信社会”的锦旗送到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这才让法院领导和同事们知道了锦旗背后发生的故事。
原来,2005年、2007年刘某分两次向信用社贷款479000元,均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信用社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刘某向信用社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因刘某未履行法律义务,信用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刘某经营的农牧禽业公司亏损严重,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几年下来案件毫无推进,成为压在执行干警曹顺达心中的一块“石头”。但他没有放弃,经常利用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询,到刘某所在的村委会、乡政府调查其财产状况。功夫不负有心人,2019年底,曹顺达了解到刘某有一笔征地补偿款近期将会到位,便立即和乡政府做好沟通协调工作。2020年1月20日,补偿款一到账,执行干警便将刘某拖欠的借款及利息1116188.25元全部扣划。
逾期贷款终于追回,信用社非常感激,精心制作了锦旗准备送到法院,但因新冠疫情爆发搁置。3月20日,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信用社便专门派人将锦旗送到了法院,对人民法院依法维护金融秩序、打击讨债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