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不仅需要细心和耐心,还要针对不同的“老赖”巧施策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放长线钓大鱼”的方式,成功扣划678698元,并于3月9日及时通过网络系统为异地申请人办理了领款手续。
2020年1月2日,范某因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向凤泉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焦作某建设公司、刘某支付其105.38万元工程欠款。执行干警刘丽丽接手案件后,对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详细查询,发现该建设公司因涉其他案件,多个银行账户已被法院冻结,现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刘某和范某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执行协议。
刘丽丽并未放弃,对该建设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再次进行筛查,发现该公司一未被冻结的农行账户,虽查询界面显示余额为零,但打开交易记录竟然有几笔现金流水,几乎都是在进账后不到一小时内取出。若冻结账户该建设公司又会采取其他躲避执行的方法,将进一步增加执行难度。刘丽丽“按兵不动”,坚持对该账户实施定期查询。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0年2月中旬,该公司账户进账67万余元,刘丽丽果断采取冻结措施。疫情期间,刘丽丽又多次和银行沟通,尽快办理了扣划手续。
“这笔钱算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欠工人几年的工资能全部清了。”办理完执行款领取手续后,范某激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