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通过网络庭审视频系统,一天开庭审理5件案件,当庭宣判2件,将疫情带来的“不便”转变为信息化助力的“简便”,展示了不一样的“凤泉速度”。
功夫下在庭审前
当天审理的5起案件,2名被告人取保,3名被告人在押。庭审前,审判法官细心阅卷掌握案情,多次与被告人、检察机关及辩护人进行沟通,告知出庭的被告人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在征得被告人等各方同意,依法适用远程庭审系统审理该案。法院技术人员对相关的软硬件设备进行检测,并提前与检察机关、看守所做好联调,确保当天的庭审画面清晰、声音流畅,秩序井然。
20分钟审结故意伤害案件
上午8时50分,刘会珍法官正在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被告人马某因自己的车被碰到和同村村民发生纠纷,将人殴打致轻伤,案情比较简单,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决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仅用时20分钟就结束了庭审。
对一起盗窃案件当庭宣判
2019年7月26日,被告人闫某趁无人之机,进入被害人潘某家中,将院内停放的摩托车盗走,价值950元,案发后该车被追回。
闫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均无异议,法官当庭予以宣判。
宣判后,被告人闫某对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的结果表示无异议,不上诉。
另外3起案件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