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院,这次执行的太彻底了,我再也不需要隔三差五到法院立案讨要孩子的抚养费了!”3月3日,从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拿到39000元的王女士激动不已,再三向执行干警表达谢意。
2015年王女士离婚,而前夫并未按法院判决每月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无奈,王女士隔段时间就要到法院申请执行,颇让其苦恼。2019年12月19日,申请人王女士再次到法院立案,申请执行前夫拖欠两年的抚养费19200元。
王女士的前夫对执行通知置之不理,也未按规定申报个人财产,案件承办人曹顺达便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反复进行查询。2020年1月3日,根据反馈信息,曹顺达发现王女士前夫的银行账户到账9万多元。
考虑这是一件反复多次立案、多次执行的抚养费纠纷案,被执行人完全有能力履行,若能一次性解决,不仅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本着婚姻家庭纠纷以和解为主的执行理念,曹顺达多次约谈王女士前夫,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一下子让其支付孩子至成年的抚养费,起初王女士前夫非常抵触,迫于强制措施只按申请支付了19200元。案件虽然办结,但矛盾并未解决,曹顺达凭着耐心和经验继续进行疏导,讲父子情、讲王女士抚养孩子的艰辛、讲伦理道德,讲法律义务。最终王女士前夫和王女士达成协议,同意全部付清两个孩子的剩余抚养费39000元。
疫情期间,执行干警和银行提前预约办理了扣划手续。3月3日,王女士通过银行账户领到了全部执行款。一次细心到位的执行,解除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真正取得了案结事了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