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和保障依法防控疫情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凤泉法院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区及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为指导,制定该意见,从提升政治站位、发挥司法职能、落实司法为民、加大宣传力度四个方面入手,制定出8条具体落实措施。
意见指出,要切实做好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八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切实做好服务企业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妥善审理商事合同纠纷,最大限度减轻疫情蔓延对营商环境的消极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借款纠纷的调解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要切实做好破产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的制度优势,帮助陷入困境的防疫物资企业恢复生产,为债权人债权的受偿创造有利条件;要切实做好执行工作,树立善意执行理念,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开展工作,原则上暂缓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业和人员实施财产查控、消费限制等执行措施,杜绝就案办案、机械执行。
对疫情防控期间法院的立案信访、庭审及宣传引导等工作,意见也进行了规范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