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凤泉区法院与新乡学院政法系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暨“实习基地”揭牌仪式在凤泉区法院举行。新乡学院副院长吴忠、政法系主任赵宾、市中院研究室副主任张西、凤泉区副区长张长顺、凤泉区法院院长郭良豪出席仪式并讲话。新乡学院教务处处长刘莉莉、政法系副书记董洁如、凤泉区政府办主任聂明旭及法院党组成员等同志参加了签字和挂牌仪式。
赵宾主任与郭良豪院长在合作协议上进行签字。吴忠副院长与张长顺副区长共同对“实习基地”进行了揭牌。
仪式上,郭良豪院长在简要介绍了凤泉区及凤泉法院的基本情况后,向新乡学院对合作的筹备和支持表示了感谢,并对双方今后的携手合作提出了希望,表示了信心。
吴忠副院长认为,与凤泉区法院的合作是一个很有前景的合作,从教育角度来讲,为学校培养“应用型”学生提供了良好环境。吴忠副院长表示,学院在合作中将会全力协助,促使合作产生更好更多的成果。
张西副主任和张长顺副区长分别向仪式致词,对法院与学院在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方式进行了充分肯定,并预祝双方合作成功,取得成效。
凤泉区法院与新乡学院进行这次合作,是根据市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一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利用新乡学院的师资优势和法院审判实务优势,采取“强强联合”的方式开展高质量、深层次的学术研讨,以达到资源共享、共同提高的目的。作为一种创新形式,协议中学院方负责为法官进行理论辅导、提供讲台、安排法官与专家学者进行交流、对法院开放资料室、请法官参与科研;法院方负责接待政法系学生实习、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指导教师、与政法系教师论证座谈案件、对教师开放档案室以供学术研讨等。
这次合作是全市基层法院首次与高校进行的学术合作,也是新乡学院成立以来第一个挂牌设立的“实习基地”。合作将促进双方共同探索培养人才和开发利用法律资源的新途径,以期在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中取得更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