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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法院:让农民工早日拿到薪水是大事

  发布时间:2019-12-12 16:16:30



    忙碌一年,对于农民工而言,最开心的事是能全部拿到血汗钱!12月9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法官郭会芳在开庭前耐心释法指导农民工补充证据、判决后不放弃调解,成功帮助农民工李某追回劳动报酬9400元。

    2018年5月份,家住凤泉区耿黄镇大黄屯村的李某趁着农闲,带着几个兄弟为王某的房屋进行装修,两个多月后,活儿干完了,王某却以装修有质量问题为由,欠着部分工钱迟迟不给,在李某上门讨要期间双方还发生了争执。一气之下,李某以劳务合同纠纷将王某起诉至法院。

    2019年11月18日,凤泉法院在被告王某缺席的情况下,依法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某劳务款9400元并支付利息。

    判决后,为了李某能早日拿到工钱,承办法官郭会芳并没有放弃做王某的工作,多次通过电话引导王某换位思考理解农民工的辛苦,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后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一次性支付9400元,李某放弃利息请求。

    12月9日,王某委托他人到法院,将9400元钱交到了李某手中。案结事了,看着李某开心的笑容,承办法官也非常欣慰。

责任编辑:耿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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