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个真高兴,俺打心眼里感谢法院彻底解决了案件。”11月28日,在家中拿到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吴大伟送来的17000多元的执行款,老周愁眉舒展,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18年3月因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赔偿老周医疗费等损失共计3万余元。
因张某未履行生效判决,2018年4月25日,老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心有怨气不愿配合执行工作,经执行干警多次做工作,张某和老周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直至全部付清。
老周和张某同村,二人发生纠纷后,老周身心受伤本就不愉快,再加上每到支付时间两人就会闹点口角之争,更让老周愁眉不展。终于张某以没钱为由不再如约支付,2019年11月案件恢复执行。
经查询,未发现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找到张某执行干警费尽周折,终于将在外躲避执行刚回到家中的张某拘传到法院。对张某倾诉的怨气执行干警表示理解,但也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经说服教育无效,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对张某采取拘留措施。送拘前,权衡再三的张某给妻子通了电话,让妻子将剩余的17000多元全部送到了法院。
11月28日一早,执行干警吴大伟便赶到老周家,刚从地里收白菜回来的老周拿到钱非常开心。至此,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