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入别人家中行窃,不料被外出回家的主人逮了个正着,为脱身将主人打伤后又藏在衣柜中,最终被抓获。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起抢劫案,判处被告人小明(未成年,化名)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0年1月5日下午5点,被告人小明窜至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东郭村王某家中行窃,恰巧被从外回来的王某发现,扭打中小明抓起王某家的剪刀和扳手将王某头部打伤。王某的呼喊声惊动了邻居,王某家人也闻讯赶到。由于害怕出来后被众人追打,慌乱的小明藏在了王某家的衣柜中,准备伺机逃离。王某被大家送到医院救治,其女儿返回家中给王某拿换洗衣服时,发现了还在衣柜中的小明,立即报了警。
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明入户盗窃被人发现时,为逃离现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入户抢劫。但鉴于被告人未成年,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且其家属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