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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法院加大协同执行力度让跨域执行无障碍

  发布时间:2019-01-31 11:21:26



    2019年1月26日,通过两省三级法院的鼎力配合,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往返上千公里将一批设备从山东省桓台县拉回,用以物抵债的方式交付到申请人手中。 

    2017年7月28日,依据法院对一起合同案件的生效判决,新乡市某商贸公司申请执行山东省某电气公司。凤泉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到山东省桓台县山东某电气公司查封了一批机器设备并进行公开拍卖,财产流拍后,经双方协商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

    因被执行企业涉案较多,情况复杂,而且是跨省执行,凤泉法院认为协同执行的方式更有利于警力配置和社会稳定,遂通过线上审批、线下沟通取得河南省高院的支持,经河南省高院和山东省高院协调,由山东高院指令淄博市中院和桓台县法院各派出10名警力协助配合。

    1月25日,凤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千带领6名执行干警赶赴山东桓台,按照既定的执行预案,经两天一夜的沟通、核查、清点等工作,满满两大车的机器设备顺利拉回到新乡市凤泉区,用协同执行的方式实现了跨域执行“无障碍”。

责任编辑: 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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