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这么快将纠纷解决到底,为我们公司经营降低了成本!”2018年9月26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大块法庭当庭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原告当场拿到现金后对法庭工作赞不绝口。
2015年8月20日,魏某为购买苹果平板电脑与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签订协议,授权担保公司以被告名义借款3105元,担保公司收取管理费并承担保证责任。由于魏某未依约还款,担保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代为支付借款及利息等5000余元,后将魏某起诉。
2018年9月26日,大块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庭后即开始调解。被告魏某辩称,这笔钱是帮朋友借的,让自己还太冤。担保公司认为,正是因为魏某这些人缺乏契约精神、不守诚信,让公司为追回这样的小额欠款增加了成本,坚决要求对方足额还代偿款及利息,以示惩戒。法官充分掌握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和分歧后,开始了耐心细致的调解,用释法让魏某明白违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用析理引导担保公司从经营成本的角度计算出合理数额。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魏某当庭支付担保公司3200元,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