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7日,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受邀参加的新闻媒体通报执行工作进展,发布该院首例启动“执转破”程序的案件。
发布会上,该院程千副院长介绍,此次被“执转破”的新乡市某车业有限公司涉案总执行标的达633万余元,是凤泉法院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以来首例进入“执转破”程序的案件,并已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
据介绍,新乡市某车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17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经营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生产及配件销售,钢材销售,对外贸易经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负债累累,早已停产多年。为稳妥推进“执转破”工作的顺利开展,凤泉法院在新乡中院的指导下,多次组织执行局、民庭对拟进入“执转破”程序的案件进行研究讨论,明确执行移送破产工作当中的细节性问题及应注意的事项,对“执转破”执行环节、材料收集、移交程序及文书样式等问题进行专门规范,并做好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执转破”工作在执行环节顺利开展。2018年8月17日,新乡市中院依法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该企业若成功破产清算,涉及该企业的16起执行案件有望一并解决。
据了解,“执转破”又称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通过一定程序将公司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纠纷的法律制度。凤泉法院将其作为破解涉企案件执行难的有效手段,积极推动执行与破产程序的紧密衔接,化解一批执行不能案件,将更多的司法资源集中到有执行能力的案件上,努力发挥好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