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中介费用欠三年  网络查控一周结

  发布时间:2018-07-24 09:37:50


    网络查控平台的日益完善,使法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更精准、更高效。2018年7月6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通过最高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银行存款冻结,仅一周时间便执结了一起拖欠中介费三年多的案件。

     2014年5月,焦某、张某因承包工程急需用钱,通过王某介绍撮合,在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向贾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民间诚信借款担保居间合同》,除约定还款方式和期限外,还约定按比例支付王某一定数额的中介费。合同到期焦某、张某将借款全部归还,却未支付王某中介费。2015年8月,王某以居间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2016年4月15日,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二被告焦某、张某应支付原告王某中介费6500元。

    2018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二被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均被拒签退回。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见面商谈,被执行人也迟迟不见露面。对这样软磨硬抗的被执行人必须采取“先礼后兵”的执行策略,6月29日,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焦某、张某在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等存款全部予以冻结。

    因绑定的银行卡被冻结导致支付宝、微信支付无法正常使用,7月6日,焦某、张某一起来到法院,缴纳了拖欠的全部中介费6500元,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郭超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