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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凤泉法院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04-16 11:32:51



     “小朋友,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4月15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游人如织的潞王陵景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

      每年潞王陵牡丹园的牡丹盛花期都迎来大量的游客观赏,利用节假日时间,凤泉法院组织干警在景区宣传《国家安全法》和《反间谍法》,利用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法律咨询的形式,传授如何发现间谍、如何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如何预防网络诈骗和如何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等知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居安思危,时刻筑牢国家安全意识,携手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当天,凤泉法院共摆放展板4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余人次。

责任编辑: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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