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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有一颗“为民”的心

发布时间:2010-07-28 12:40:54


    在凤泉区法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虽然平凡,虽然朴实,却用一颗颗火热滚烫的爱民为民之心书写着对党、对事业的忠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他们更是身先士卒,无私奉献,成为大家争当效仿的楷模。他们都有一个相同的名字,那就是—共产党员。

                       酷暑高温下的“烤”验

    凤泉区法院执行局是该院年轻党员居多的一个集体。前些时日的桑拿天气潮湿闷热,气象局也连续几天发布了橙色高温预警讯号,而执行干警们却不畏酷暑,趁着在外打工人员纷纷返乡进行夏收秋种的有利时机,集中查找故意躲避执行的当事人下落。自6月份以来,执行干警的足迹已遍布辖区三个乡镇30多个行政村,找到被执行人23人,执结案件18起,执行标的达12万余元。

    “都是我那不孝的儿子害的,大热的天让你们受罪了,谢谢你们。”看着执行干警们汗流浃背地将执行来的100斤玉米、300斤麦子一袋袋抬进家门,家住大块镇东郭村的王老汉热泪盈眶。为了找到王老汉的儿子,执行干警们费尽周折,7月3日凌晨五点半,仍在睡梦中的老汉儿子终于被执行干警堵在家中,通过法理并融的思想教育,老汉的儿子将拖欠一年之久的粮食悉数交给执行干警,解决了王老汉的燃眉之急。

    进入7月,新乡气温不断升高,为抢抓时机,该院的执行工作非但没有因为酷热而停滞,反是加快了执行步伐。执行干警没有一个人请公休假,党员们更是主动放弃了节假日的休息,加班加点执行案件,促使一批久拖不执的案子取得重大突破,他们的为民之心经受住了高温的“烤“验。

                           车祸无情法官有情

    7月2日刚上班,凤泉区人民法院大门口锣鼓喧天,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带着全家人专程从卫辉市唐庄镇赶来,将一面书有“心系群众,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该院分管刑庭工作的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家明手中,并不停地说:“感谢凤泉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是你们挽救了我们这个家”。

    送锦旗的人叫李继兰,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赵玉新的妻子。2009年11月8日,被告人张某驾驶车主郭某的重型箱式货车逆向行驶时,与被害人尹某驾驶的三轮汽车碰撞,造成尹某及乘车人赵玉新等六人受伤,后赵玉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新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丈夫的突然离去,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上有老父老母,下有未成年的子女,巨大的压力和痛苦让李继兰的精神濒临崩溃,多次到法院向法官和院领导哭诉。

    在案件审理中,李继兰与其他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被告人张某、刑附民被告人郭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0多万元。

由于原告较多且情绪激动,而被告经济状况不佳,难以赔偿的情形,为防止矛盾激化,在任家明组长的指导下,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一笔笔为原告计算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的同时,不厌其烦地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为保证赔偿款尽快到位,使被害人在遭受身体伤害的同时得到经济上的补偿,承办法官又两次冒着酷暑赶赴肇事车辆投保地鹤壁市,和当地的保险公司交涉划拨赔偿款事宜。在法院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一次性赔偿李继兰等原告共计17万余元,并当场兑现完毕。拿到赔偿款的李继兰被法官法为民的敬业精神所感动,于是便产生了送锦旗致谢的想法。

                     群众满意是我们最大的欣慰

    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该庭的干警都是党员,也是标准的“党员示范窗口”。为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化解群众矛盾,立案庭发挥“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的优势,主动参与到大调解格局之中,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就是在立案法官的调解下,当天立案,当天调解结案。

    今年6月,董女以王男企业效益不好,工资收入低,且又再婚,无法也无力抚养他们的婚生孩子为由,到法院立案,要求变更抚养权,由自己抚养孩子。立案庭长赵子如详细听取了董女的诉求和理由,认为能够调解处理。于是就电话将王男叫到法院,组织双方见面调解。赵庭长从孩子的成长、教育等说开,分析双方抚养利弊,征求孩子的意见,使王男的思想有了松动。在立案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并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立案庭随即办理了立案手续,并于当天移转民一庭印发了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董女、王男一起对立案庭的高效办案予以称赞,而立案庭的干警们却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满意是我们最大的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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