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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法院:半天结3件涉农案凸显速执组优势

  发布时间:2017-11-29 18:02:44



    11月27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速执组仅用一上午时间就执结了三起涉农案件,从快实现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6年8、9月份,因索要工资款和补粮款,家住凤泉区潞王坟乡李士屯村的胡某两次将村委会起诉,法院先后判决村委会应支付胡某工资款4870元、支付补粮款9735.75元。2017年8月,村委会以租赁合同起诉胡某,法院判决胡某应支付村委会租金15500元。

    三起案件在今年9、10月份相继进入执行程序,并纳入“涉农维权案件绿色通道”由该院速执组办理。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强烈要求法院各执行各的案件,不同意合并折抵。考虑到双方关系特殊,虽标的不大、执行难度相对较小,若想案结事了最好的方式是和解。于是速执组干警分头做两方的沟通工作。

2017年11月27日,干警再次将双方当事人叫到法院,面对面亮出各自的想法、消除误解、缩小分歧,最终促使双方在心平气和的氛围中达成协议,村委会放弃双方执行标的间的差额,各自撤回执行申请,双方同意结案。

    至此,三件涉农案件全部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耿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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