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6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赵熙辉发烧,被一同外出办案的同事们发现后及时送到医院治疗。
赵熙辉是凤泉法院执行局的一名内勤,负责对一起借款合同案件的执行做前期的财产查封工作。11月3日,经领导批准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他和双方当事人协商定于11月6日即下周一到现场采取措施。
不料,周日晚赵熙辉发起高烧,到周一早上仍未退烧,为不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赵熙辉没有告诉领导和同事,坚持按时来到财产所在地,按照分工和同事们有序开展财产清点、登记、核实和当事人签字等工作。两个小时后,查封任务顺利完成,同事们这才发现赵熙辉身体不适。
同事们怪他不该瞒着病情,他笑笑说,“说服被执行人配合法院查封工作不容易,不能因个人的原因延误时机,给案件执行带来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