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两口打架上前劝架被打伤,经法院判决也不赔偿。2017年8月15日,在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杨某终于拿到了全部赔偿,使“好心有好报”得到法律的保障。
2015年7月3日晚,杨某到家属院门口的小商店买东西,正好看到小商店老板黄某和妻子打架,由于平时都认识,杨某便上前劝架,谁知正在气头上的黄某转过头对杨某实施殴打,致使杨某受伤住院,黄某也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因黄某拒不赔偿杨某医疗费等,杨某起诉后,法院判决黄某应赔偿杨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1144.66。后杨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反复对黄某进行教育,指出其打妻子的行为本就不对,杨某看到后没有袖手旁观,好心上前劝架被打,黄某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律也有悖于道德,不有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若是再执迷不悟,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黄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悔一时失控对杨某造成伤害,最终全部赔偿了杨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