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公司还能追回这笔欠款,感谢凤泉法院执行局的同志,你们辛苦了。”2017年8月17日,申请执行人新乡市矿山起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重公司)的负责人老蔡拿到22万元的执行款,再三向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因齐某欠货款经长垣县法院调解后仍不归还,2004年起重公司申请长垣县法院执行,案件一直没有进展。2017年2月,新乡中院指定该案由凤泉法院执行。经查,齐某和其妻子段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齐某一家也销声匿迹多年,案件似乎陷入绝境。但执行干警并未气馁,不间断上网查询齐某和妻子段某在各大银行的账户信息。
2017年5月,干警发现齐某在农行鞍山分行一账户转入现金2万余元,当即进行冻结。一个月后,齐某妻子段某出现在法院,了解账户被冻结的原因,谈话中段某仍坚称不知齐某下落,但透漏出自己在鞍山定居的信息,执行干警敏锐地察觉到,案件有了转机。由于涉不动产的查询仍需到当地办理,执行干警立即赴辽宁鞍山调查齐某的财产状况。
7月25日,在鞍山市不动产管理部门,执行干警果然查询到段某名下有一套100多平的房产,当即进行了查封。7月31日,得知消息的段某又来到凤泉法院,这次她主动提出和对方和解。8月17日,段某按照和解协议,全部履行了22万元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