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开庭审案成为常态。7月25日下午3:00,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文作为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借款合同案件,发挥院长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员额法官办案职责,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
2016年4月,李某以家中住房为抵押,向李某某借款40000元,到期后李某未如约还款,后李某应征入伍。李某某催要无果将其诉至法院,李某的父亲受李某委托代理该案。了解到李某为现役军人、其父为退伍军人,王建文院长决定亲自审理这起涉军案件。
庭审中,王建文院长用语规范、思路清晰,合议庭成员配合默契,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流畅、井然有序。
7月26日上午,在王建文院长的指导下,经合议庭庭前、庭后多次调解,原被告顺利达成还款协议并握手言和。
该案的审理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院长办理涉军案件,切实体现了人民法院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