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0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丽丽来到农行凤泉支行,办理存款划拨业务,十几分钟后,1万元款项便划拨到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法院账户。这是该院自今年4月开通全国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后,首例接受并办理外地法院委托协助执行事项。
户籍所在地为凤泉区坟上村的张某因犯罪被云龙区法院判刑并追缴罚金。通过查询云龙法院冻结了张某在农行凤泉支行有银行存款,按照以往的做法,云龙法院需要派人专程从徐州到新乡办理银行划拨手续,费时又耗钱。而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指挥管理系统,云龙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凤泉法院受理后很快就划拨到位,实现了执行“穿越”,大大降低了执行成本,提升了执行效率。
推进解决执行难,靠传统的执行手段和管理方法,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执行工作的客观需要,凤泉法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借助科技为财产查控、网络拍卖、跨域执行“插上翅膀”, 在“智慧法院”建设工作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悉,今年元至6月,该院运用执行联动信息查询平台,调查被执行人金融、房产、车辆等情况,对58名“老赖”依法采取冻结、查封、限制出境措施;借助全国执行网络查搜系统共查询余款562万元并予以冻结和扣划;对70件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达925.56万元,使一批疑难、骨头案得以执结,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