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让“最可爱的人”没有后顾之忧

凤泉法院积极协调妥善解决涉军纠纷

  发布时间:2017-07-14 18:22:01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涉军案件无小事”的理念,在工作实践中坚持用心、用情、用法扎实做好新时期涉军维权工作,确保军人安心履行保家卫国职责,没有后顾之忧。

    张某是一名现役军官,其岳父母在凤泉区潞王坟乡王门村居住,因宅基地被邻居种上树无法盖房,张某得知后从部队赶回处理,村里协调无果建议张某向法院起诉。

    张某到法院立案,被告知没有土地使用证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7月6日,张某在区武装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向主管民事工作,同时也是“涉军维权”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的单爱荣副院长寻求帮助。单院长热情接待了他们,认真查看了张某提供的材料后,向其释明此事通过政府解决是最合适的救济途径,并向其承诺,法院会尽力协调,尽快给其一个满意的回复。

    随后,单院长立即和乡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就此事进行了沟通。7月10日,单院长和民庭庭长再次来到乡政府,和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建议其从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角度妥善处理,需要的话法院参与调解。乡政府同意后,单爱荣同志又赶到区武装部反馈了协调结果。

    7月11日,乡政府即派人和张某予以对接,联合村干部共同着手处理纠纷,看到亲人的困难有人管并得到了初步解决,张某通过区武装部向法院表示了感谢,并安心返回了远在乌鲁木齐的部队。

责任编辑:耿素英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