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你怎么还不睡觉啊?”
“睡不着,在KTV唱歌呢,心情不好,肚子也饿了。”
“那去吃东西啊,要不,我们一起去撸串吧,好吗?
“好啊!”
2017年6月23日晚11时许,在鹤壁市淇滨区某KTV楼下,28岁的被执行人覃某正想着和微信交友的“美女”来一场心动约会,万万没想到,等来的竟然是执行干警。原来,淇滨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覃某的微信号,化身“美女”在微信上加他为好友,设计将他“约”了出来。
事情还要从2014年的春天说起,覃某于2014年3月17日在申请人某汽车销售处购买了汽车,但尚欠35000元未付。2016年10月某汽车销售处起诉了覃某,经淇滨区法院判决,由覃某按期偿还,覃某却并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申请人于2017年2月申请执行,然而覃某长期在外规避执行,其名下的车辆也难以寻找踪迹。
2017年5月18日,执行干警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覃某的微信号后,为投其所好引覃某上钩,化身“美女”添加覃某为好友与其聊天,并时刻关注其微信朋友圈的状态。6月23日覃某在微信中说今天回到了家中,并在当天晚上就约我们的“美女”出来吃宵夜,最终被执行干警抓获。面临被拘留的下场,覃某的父亲马上送来了执行款,该案终得以执行完毕。
“尽快适应互联网时代,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四个法官一台车到处找”早已不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还没等法官到银行,财产早已经被“老赖”在网上瞬间转移了。淇滨区法院认识到信息化所带来的便利与机遇,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成功执行了一大批案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