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通过摇号方式为新乡市斐奇电气有限公司指定了破产管理人。这是该院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又一新举措。
新乡市斐奇电气有限公司向凤泉区法院申请破产后,先后有河南联盟等5家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向法院提交担任破产管理人申请。我院秉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决定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由于目前并无具体规定可参照执行,院技术科经反复调研,拟定了较为周密的摇号程序,力求做到严谨、公正。当日,在院技术科的组织下,破产企业、5家申请人、市中级法院技术处、案件承办人参加了公开摇号。在大家的注视下,技术人员投放号码球,院纪检组长两次启动摇号机,经过摇号分别确定了一家破产管理人和一家备选管理人。凤泉区有线电视台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录像。摇号程序结束后,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将办理有关手续,案件依法进入破产管理程序。
近年来,凤泉区法院始终将公正廉洁执法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从制度上、源头上监督制约权力的运行,推行“阳光操作”。将评估、拍卖和司法鉴定等工作从审判和执行环节中分离出来,通过公开摇号,统一对外委托。为使司法技术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今年又积极探索破产管理人摇号指定的方式,并走在了全市前列。
截至目前,我院共受理司法鉴定申请32件,均以公开摇号方式选定社会中介机构,为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了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