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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烈日午间“突袭” 骨头案终有突破

  发布时间:2017-06-01 19:22:11



执行干警突袭执行


执行干警扣押财务电脑

    为了攻克执行难关,加班加点已成法院执行干警的工作常态。6月1日,骄阳似火,新乡市凤泉法院执行干警利用午休时间,对一起“骨头”案件进行“突袭”,使案件有了新的突破。

    某置业公司因一起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成为被执行人,按照生效法律文书,需支付申请人1300万元款项,然而其一直未主动履行。2016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此时,某置业公司已停止运营,经查询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无法推进。

    2017年5月份,执行干警得知,该公司在2016年有收入进项,但其账户上没反映,多次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其坚称根本没有这回事。

    6月1日,执行干警决定趁其不备,进行一次“突袭”。承办人先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传唤到法院,然后带人赶到该置业公司财务室。中午1点多,两名财务人员看到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神色紧张。执行干警现场查封了该公司的财务凭证,将两台财务专用电脑扣押,并分别对两名财务人员进行询问,很快查实公司在2016年确曾收回部分欠款,全部用于支付王某为公司垫支的费用,未履行还款义务。

    面对人证、物证,王某向执行干警承认了其没有如实申报财产的错误行为,表示其回去后立即提供真实的公司财务状况,尽公司所能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也将调取电脑中的财务信息,进一步对公司现金账目进行核实。

责任编辑:耿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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