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法院把我的家底摸的这么清。”2017年5月24日,被执行人石某在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看到自己密密麻麻的财产查询反馈信息表,一时傻了眼。
因一起交通事故,2016年12月底,凤泉法院判决石某赔偿李某损失40235.24元,石某一直没有主动履行。
2017年3月,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法院多次传唤,石某终于来到法院,一见面就向干警诉苦,说自己离婚了,一个人要养有病的老娘和两个年幼的孩子,一时拿不出这么钱。依照程序,执行干警让他填写《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他在收入、银行存款、不动产、动产等项目全部填为零。
后执行干警启动网络查控系统,三天后,系统反馈信息显示石某在多家银行曾开通50多个账户,但只有29个账户有余额,加起来也就9000多元。执行干警“按兵不动”,避免打草惊蛇。5月22日,执行干警再次查询,发现石某一账户进账13000多元,立即对石某29个银行账户予以冻结,金额共计22000余元。
第二天,石某就来到法院,主动提出和申请人见面协商。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石某再支付现金10000元,余款9月底一次性付清。